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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的通告|焦点要闻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10-22 12:24:37

为鼓励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根据《宁波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宁波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申报对象

从事相关领域方法学研究,具备方法学编制技术条件,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或碳普惠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等。

二、征集范围

(一)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生态文明政策导向,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有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重点鼓励突出宁波特色的碳普惠方法学。

(二)鼓励对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可行并具有先进性、具有广泛基础和数据支撑、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开发建议,其额外性可免予论证或简化论证。

(三)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情景,不纳入本市碳普惠方法学。

三、有关要求

(一)已形成方法学文本的,按照《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与申报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编写材料,包括申请表、方法学文本、编制说明等(见附件1)。

(二)有申报意向但暂无完整方法学文本的,请填写《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意向表》(见附件2)。

(三)上述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后,于2026年11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094559217@163.com。我局将对提交的方法学及开发意向进行评估、遴选,择优分批次启动相关方法学研究和发布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毛佳儿,联系电话:18094559217

附件: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与申报指南(试行).pdf

宁波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意向表.docx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1日